交通大学党员培训
最新开班:2018-05-03 | 内容提供:上海交大干部培训中心
党员培训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推进中国特色注意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从党的历史上看,党员教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常性教育,一种是集中性教育。以经常性教育为主,并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及时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党员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党员教育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坚持服务党员、按需施教;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四是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联动;五是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
党员教育的主要目标:一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增强党员工作能力;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教育培训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二是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四是新党员培训;五是流动党员培训;六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员教育培训;七是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党员教育的主要措施:一是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创新载体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三是开发整合资源,为党员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党员培训的必要性及学时
1998年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14条规定,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2009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确保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农村、社区、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2012年《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党员培训班介绍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聚焦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三个重点”,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三五”规划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内容,积极开展精准培训和专题培训,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建设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是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按照“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0.7”的规定,把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党校组织的主体班次讲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集中学习,更好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强化能力素质精准培训。坚持以提高机关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为目标,按照市委“大兴学习之风”的要求,以正在重点推进的工作为中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精准培训和专题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民族宗教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能力,举办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班;围绕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带学习的培训目标,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的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举办1—2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围绕各区市打造工作亮点和“拳头产品”的经验做法,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善于谋划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视情况在推进工作得力的区市召开民族宗教专题工作现场会;继续协助各区市指导培训镇(街道办)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和各村(居)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
三是扎实推进干部日常学习。继续坚持落实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和网络在线学习,采取“机关干部上讲台”、座谈交流、收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恶补”业务知识,“快充”专业技能,充分发挥,合理安排,督促指导机关干部开展网络选学,确保达到相应的网络学时。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集中学习日。
三、学习要求
1.学时要求。《2013-2018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时的具体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处级干部网络学时每人每年不低于5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不低于80学时。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脱产培训。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主要指公务员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的集中教育培训。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0.4。因故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而参加补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以及在培训中存在违反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都要如实填写。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3.学习档案。干部参加各级各部门调训、网络学习、集中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统计整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计入全年干部培训学时。集中学习情况由办公室记录,留存每次集中学习文字及影像信息;脱产学习情况由机关干部本人记录,每半年交办公室汇总上报。其中,脱产学习主要记录培训通知文号、名称,培训时间、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培训名称和培训考核结果。 南京红色文化培训中心,专业提供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红色培训教育、红色文化教育培训、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用体验式教学加现场教学加专题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地方红色历史资源的优势,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现场的体验式教学方式,结合现场教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从而激发学员在现场教学中回忆、思考、感悟,以达到增强党性修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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